大眼导读4月3日,知名编剧倪学礼诉央视热播剧《我在北京,挺好的》剽窃案一审宣判,倪学礼将获赔偿,央视也将停播该剧。
本文来源:财新网
4月3日,知名编剧倪学礼诉央视热播剧《我在北京,挺好的》(下称《我》)相关方侵权剽窃案在北京市朝阳区人民法院宣判。该剧制作方西安曲江丫丫影视文化股份有限公司(下称曲江丫丫)和编剧刘嘉军被判公开向倪学礼道歉,并赔偿精神损害赔偿金和律师费合计两万元,同为被告的央视被要求停播《我》剧。
年5月7日至6月10日,《我》剧在央视综合频道首播,讲述的是农村姑娘谈小爱为找变心的未婚夫来到北京,此后独自在京打拼20年,获得成功的励志故事。该剧播出后,知名编剧倪学礼随后在个人微博称,该剧大量剽窃由其担任编剧的剧本《小麦进城》和其创作的小说《追赶与呼喊》。
倪学礼告诉财新记者,年,其长篇小说《追赶与呼喊》在文学期刊《十月长篇小说》上发表,西安曲江影视投资(集团)有限公司(下称曲江影视)与其签订了《聘用电视剧编剧合同》,由倪学礼以《追赶与呼喊》为基础为电视剧《小麦进城》改编文学剧本。
此外,电视剧《小麦进城》获得不少美誉,先后获得白玉兰奖电视连续剧艺术贡献奖、中国广播电视影视大奖和“飞天奖”长篇电视剧二等奖。
聘请倪学礼改编《小麦进城》剧本的曲江影视与《我》剧制作方曲江丫丫,同为西安曲江文化产业投资(集团)有限公司下属的影视板块子公司。两剧的导演同为姚远,主演均为王茜华。
年7月12日,倪学礼将涉嫌剽窃其小说和剧本的电视剧《我》一剧的播出方央视、制作方曲江丫丫和编剧刘嘉军告上法庭,经过多次质证开庭,朝阳法院做出上述判决。
《我》剧被判剽窃
庭审中,双方质证的焦点不仅在于《我》一剧是否构成对倪学礼小说《追赶与呼喊》及剧本《小麦进城》的剽窃。根据曲江影视与倪学礼签订的《聘用电视剧编剧合同》的,曲江影视向倪学礼支付的酬金包含对倪学礼原创小说《呐喊与追赶》的著作权转让费,即倪学礼只拥有文学剧本的署名权、出版文学剧本及由文学剧本改编小说的权利。在倪学礼在未享有著作权的前提下,是否能认定《我》剧构成侵权。
判决书首先对《我》是否构成对小说《追赶与呼喊》及剧本《小麦进城》的剽窃进行论证。判决认为,故事框架属于主题和思想的范畴,不能构成剽窃的依据;而在故事主线、主要人物设置及主要人物关系的塑造和具体情节、语句上,经过比对,可以认定《我》剧同时构成对《小麦进城》剧本和《追赶和呼喊》小说的剽窃。
判决进一步认为,根据《著作权法》的规定,虽然无法认定倪学礼享有涉案小说《追赶与呼喊》及剧本《小麦进城》由文字作品到电视剧的改编权和摄制权,但倪学礼作为上述作品的作者,在作品内容被改编、摄制成电视剧的情况下,其仍享有在电视剧上表明原作者身份的署名权,因此认定《我》据构成了对倪学礼享有署名权的侵害。
央视涉案
对于本案另一被告央视,倪学礼诉称,应与《我》剧制片方曲江丫丫和编剧刘嘉军承担共同侵权责任。然而央视仅被责令停播《我》剧。对于这一判决结果,原告倪学礼的委托代理人温晓红律师对财新记者表示,暂时不发表看法,并保留相关权利。
倪学礼告诉财新记者,《我》剧由曲江丫丫和央视联合出品,央视多人在该剧中署名。此外,《我》剧除在央视综合频道播出外,还被上传至央视网上传播。在首播过程中,倪学礼与央视工作人员多次沟通,先后向央视工作人员发出了对《我》剧抄袭情况的说明和停播函,但央视并未停播。
央视对此辩称,央视人员在《我》剧中署名属电视剧署名惯例,对于倪学礼的停播要求,无法仅凭倪学礼的单方面声明取消播出。
此外,央视与丫丫影视签订的《电视剧版权购买合同》中规定:丫丫影视保证其对该剧独家享有完整的版权,保证已妥善处理与该剧创作、制作、发行、播出等相关任何第三方关于著作权、邻接权等民事权益关系。
对于本案的判决结果,央视方面的委托代理人对财新记者表示,目前还只是一审的判决,并不是一个最终的生效判决,他表示,法院认定的事实、适用的法律,“对于央视的这部分,我们是尊重法院的认定的”。另两名被告曲江丫丫和编剧刘嘉军的委托代理人,则当庭表示不服从判决,将会上诉。
原告倪学礼的委托代理人温晓红向财新记者透露,下一步会继续起诉另一部由姚远导演的“涉嫌抄袭”的影视剧《满仓进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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