医院订阅哦!非常感谢冯法官能给我这样一次陈述事实的机会。就法律范畴而言,冯法官您是专家,在座的很多也都是法律方面的专家,而我不是,但是,今天在这里我说的任何话都是以事实为依据的。今天上午我是请假来的,下午两点还要赶回去参加省上的一个重要会议。所以我就本案的真实情况做以简短陈述,不到之处和法律对比等工作由我们的律师团队来补充,还望冯法官和各位陪审团成员谅解。首先,我要说,在电视剧《小麦进城》(以下简称《小麦》剧)和《我在北京,挺好的》(以下简称《我在北京》剧)创作之前,我们丫丫影视就已经创作了二十多部电视剧作品,其中关于进城题材的就有十多部,包括知青进城、返乡青年进城和农民工进城等,所有故事都是以弘扬主流价值观为导向、是以普通农村女性勤劳、节俭和励志为原型而创作的。下面我简要介绍一下这些剧目。
1、20集电视剧《几度菊花香》,年拍摄,年播出,由罗海琼主演。这是一部典型的知青题材的电视剧,讲述一个知青与返乡女青年恋爱进城闯荡回归的故事。要说相似,《小麦进城》与我们这部戏的风格和人物定位极其相似!
2、根据河南著名作家李佩甫的小说《城的灯》改编而成的26集电视剧《下辈子做你的女人》年播出,该剧由闫妮主演。是一部军旅、农村题材电视剧,剧中主线就是女主人公进城寻夫被退婚,而倪老师说《小麦》剧中有进城寻夫包括退婚的情节,就认定《我在北京》剧中抄袭了他的创意,但我们在倪老师创作《小麦》剧本近五年前已经有了这样情节设定,倪老师又作何解释呢?还有,我记得非常清楚,我们的第一个场景的镜头中就有闫妮在任程伟的手臂上狠狠的咬了一口这样的情节!当然,倪老师在认为这种非常平常的举动都是在抄袭他的作品!试问一下,类似很多人小时候经常被家中长辈们咬手臂这种爱的举动,难道也是在抄袭倪老师的作品吗?3、电视剧《憨媳当家》是年拍摄完成的,在多地都取得了优异的收视成绩,这部作品本身就是一部完完全全讲述女人进城创业,勤劳致富的故事。而且剧中由著名演员李菁菁饰演的女主角本身就是一个食量过人、力大无穷的人物形象,而倪老师认为“食量大、能吃”这样的设定也是抄袭了《小麦》剧,但《憨媳当家》在《小麦》剧尚未创作之前就已播出,此种说法岂不荒谬?
4、我特别要说的一部剧,就是年我们拍摄的电视剧《胡杨女人》。该剧以蒙古草原为背景,讲述了一个农村妇女替父还债的故事。由著名女演员王茜华主演,剧中她饰演的蒙古族女人,不但可以背男人,还可以和彪悍的蒙古汉子摔跤,难道倪老师认为《我在北京》剧中王茜华饰演的谈小爱能吃、力气大背人等是抄袭《小麦》的情节吗?请问谁在先?况且我不认为这是独创!另外最重要的一点,就是在这部戏的开机新闻发布会上,曲江影视的乔新风副总让我引荐他认识了王茜华,并说委托传媒大学的某个老师创作了一部农村戏,让王茜华担任女一号。两年后,我才知是《小麦》这部戏。其实这部戏就是用倪老师的短篇小说《追赶与呼喊》改编而来。今天倪老师的代理律师温律师(也就是倪老师的爱人)也承认是在看完《胡杨女人》之后才开始创作《小麦》剧的。
我没有看过《小麦》剧,也不知其情节和细节,但在《小麦》电视剧出来后,很多圈内的朋友打电话要从我手里买这部剧,其实主要是丫丫影视的女性进城题材已形成自身独有的风格,而《小麦》剧则是完全“抄袭”了丫丫进城戏的风格!此题材绝不是倪老师的独创,就因为一部《小麦》剧,倪老师已经状告了多家影视公司,丫丫影视仅仅是其中之一,这难道不是一种典型的“影视碰瓷”吗?对于这点我不想展开说,我们的律师已经有充分的证据提交法庭,相信冯法官及各位陪审团成员自有公断。除了上述这几部作品外,我们还有《老爹的非“城”勿扰》、《赖汉的幸福指数》以及以同名小说为蓝本正在创作的中宣部重点项目《西京故事》,都是围绕农民工进城打拼而创作的故事,中国十三亿人口有八亿都是农民,这是中国特有的社会现象。如果这都成了倪老师的专利,那我们以后谁还敢创作进城题材的影视作品!丫丫影视的其他作品我就不做一一介绍了。我们的每部作品尽管都以农民进城的题材为主,但每部作品的切入点都不同,我们基本都是原创,所有作品中每个人物都很鲜活!我们从来不会抄袭自己,又何尝需要抄袭倪老师的《小麦》剧,真是岂有此理!在此我恳求冯法官及各位陪审团成员能把两部剧认真的审看一下,他们绝无相似之处。如果是抄袭,也是倪老师抄袭了丫丫影视以往作品的风格,相信大家看完两部戏之后,会对此案做出一个公正的判决。其次,就这部剧而言,《小麦》剧起点是知青返城,主人公已婚带孩子进城与婆媳的矛盾,而《我在北京》剧起点是农民工可以带口粮进城,这两部戏完全不在一个时代。《我在北京》剧是未婚、退婚、进城后的三段情感婚姻经历,并且有亲姐妹相斗、争子大战等等非常复杂,是两个完全不同的故事。倪老师把一些日常社会现象、普通经济特征、日常生活习惯等公共资源作为自己的专利,限制别人的创作。就连“进城”这样的故事概念都要垄断,这样一来,对影视创作行业将是一种毁灭性的打击!第三、倪老师的代理律师倪夫人声称,只有《我在北京》剧和《小麦》剧两个剧本相似。可据我了解,倪老师在诉讼《我在北京》剧侵权的同时,也状告了几家影视公司,理由都如出一辙,多说侵权。有公司选择了拿钱出来息事宁人,所以倪老师从中尝到了甜头,乐此不疲。当然,也有像《满仓进城》和我们这样的制片方,坚决抵制此等丑恶现象,用法律武器捍卫自身权益!出来混江湖,欠江湖的总是要还的,《满仓进城》胜诉就是最好的结果!这是对影视碰瓷行为最好的回应,在这件事上,正义得到了声张和体现!试问,倪夫人温律师是专业的法律人士,您的讲话前后矛盾,又要再做何解释呢?此事是一鱼两吃,难道还要继续影视碰瓷,变成一鱼多吃吗?第四、有关《我在北京》剧的剧名,原名《幸福返程》。我和广电总局及中央台相关领导反复沟通后,才定下的此名。寓意有二:第一,这部剧的焦点不仅对准了异乡人的梦想和奋斗,还对准了他们和城市的共同成长历程。这正是习总书记提出伟大复兴“中国梦”的具体化体现。第二,向亲人报一声“我在北京,挺好的”,这也是中国人的一种传统,非常符合中华民族的习惯要求。但倪夫人强调中国梦均是她老公的原创,难道习总书记提出的口号也是抄袭倪老师的吗?另外,有关《我在北京》剧女主角的名字换成“谈小爱”,这是我的创意,寓意是“我在北京谈点小爱”。就是因为名字中间有了一个“小”字,这也成了抄袭倪老师的“王小麦”了?我是年出生的,在我从部队转业之前,我的名字一直叫杨小娟,难道在年倪老师尚未出生前,我的父母就抄袭了倪老师的作品人物名字中间的“小”字吗?这真是无稽之谈。第五、在倪老师微博中,多次多篇涉及该案的文章,都提到了曾见过丫丫影视的总经理杨晓娟。但我要说明的是,至今为止,我和倪教授素未谋面,今天在北京知识产权法院,我也是第一次与其代理律师倪夫人温律师见面。倪老师在尚未弄清事实之前,妄加判断,他认为见过我本人,由此可见,他的诉词中又有多少是在基本事实尚未搞清的情况下提供的,又有多少是真实可信的呢?所以,为了公平公正,同时也为了影视行业不再出现恶意碰瓷现象,我恳请法庭冯法官及其他陪审团成员:1、让专家团队对两部剧做技术鉴定,做出公正的评判;2、一审判决对这个行业造成的负面影响,请冯法官也认真斟酌。“一鱼多吃”的影视剧恶意“碰瓷”现象,不能让它继续上演。3.丫丫影视一定继续用法律手段维护自身权益!同时也相信冯法官及其陪审团会对此案做出公正严明的判决!再次感谢、感恩!也感谢所有关心本案的朋友给予的支持帮助!杨晓娟年6月21日星期二上午订阅方式:1、选择“通讯录”--“添加朋友”--“查找公众账”--搜索“西安曲江丫丫影视文化股份有限公司”,添加即可。2、选择“发现”--“扫一扫”--扫描下方